申請建立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

基本資料

*粉絲通帳號分類

請選擇與您的業務相符合的類別,在熱門分類才能正確呈現,系統也會將您的粉絲通帳號,推薦給對您的服務或品牌有興趣的用戶。如您所選則的分類明顯與帳號內容不符者,我們將主動為您修改。

粉絲通帳號次分類

可複選,最多3組

*粉絲通帳號名稱
0/20
*粉絲通ID

限小寫英文或數字且在16字以內,特殊符號限定使用“.”、“_”、“-”,不可以使用特殊符號作為開頭

0/16
*帳號擁有者E-mail

此E-mail帳號為粉絲通帳號後台登入及認證使用,申請後將無法更改,請務必填寫可正常收信的信箱

*是否為拍賣賣家

選擇「是」的話,系統會自動跳出視窗請您登入在Yahoo奇摩拍賣店家使用的Yahoo奇摩帳號以便驗證。

申請人資料

以下欄位編輯後將無法再次更改,如欲修改請與客服聯絡

*申請人姓名
0/20
*申請人電話
0/10
代招推薦碼

代理商或員工填寫。限填寫大寫英文搭配阿拉伯數字共9字
- 公司行號:分類碼(1碼。A:代理商 E:電商平台 T:公會)+統一編號(8碼)
- 員工:分類碼(3碼。STF:公司員工 CON:外包公司)+員工編號(6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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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條款

Yahoo奇摩粉絲通服務規範

第1條:Yahoo奇摩粉絲通服務規範之適用

Yahoo奇摩粉絲通服務規範(下稱「本規範」)是由Yahoo奇摩粉絲通之使用者(下稱「帳號主」)與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Yahoo奇摩」)之間,針對Yahoo奇摩提供之所有與Yahoo奇摩粉絲通有關之服務(下稱「本服務」)所訂立規範。除本規範以外,於使用本服務時,帳號主亦應遵守Yahoo奇摩服務條款隱私權保護政策社區準則等各項規範,並遵守所有相關法令規定。

第2條:本服務使用申請、粉絲通認證、拒絕與取消
  1. 帳號主得為個人或法人,並應依照Yahoo奇摩規定之方式申請建立「Yahoo奇摩粉絲通一般帳號」。
  2. 帳號主得向Yahoo奇摩申請「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之資格,並應依照Yahoo奇摩之要求提供相關資訊及證明文件。經Yahoo奇摩審查符合Yahoo奇摩所訂定之標準者,方得取得「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之資格。帳號主同意Yahoo奇摩無義務揭露「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之審查標準。於Yahoo奇摩審核通過後,帳號主選擇付費方案並完成付款後,方得開始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
  3. 帳號主於申請建立「Yahoo奇摩粉絲通一般帳號」或「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時,應依照Yahoo奇摩之規定提供正確及完整之資訊,並於設定帳號分類時,選擇符合帳號主帳號內容之類別。Yahoo奇摩有權但無義務審查帳號主所設定之帳號分類,如經Yahoo奇摩確認帳號主所設定之分類明顯與帳號內容不符者,Yahoo奇摩得逕行更改帳號分類,毋需另行通知帳號主。
  4. 如有以下任一情事時,Yahoo奇摩得拒絕給予帳號主「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之資格,或取消對於該帳號主已取得之「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之認證:
    (a)未符合Yahoo奇摩訂定之核定標準者
    (b)未依Yahoo奇摩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者
    (c)提供之資訊或文件有不完整或不實者
    (d)其他Yahoo奇摩認為該帳號主不適合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者
第3條:本服務使用期間及使用費
  1. Yahoo奇摩粉絲通一般帳號使用期間自帳號主申請使用本服務之日起,直至帳號主終止該帳號之日或Yahoo奇摩依規範終止該帳號或停止提供本服務之日止(以較早發生者為準)。
  2. 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使用期限自帳號主之申請經Yahoo奇摩審核通過且依照帳號主所選擇之付費方案完成付款後開始起算,使用期間視各付費方案之個別條款而定。如帳號主於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使用期限內,依Yahoo奇摩規定之方式,申請終止付費方案或因任何原因帳號主所選擇之付費方案未能成功續訂,該Yahoo奇摩粉絲通認證帳號將於付費方案屆期時,自動轉為Yahoo奇摩粉絲通一般帳號。
  3. Yahoo奇摩得不時推出需付費之附加服務,帳號主如欲使用該附加服務,應於同意該附加服務相關之個別條款後,依Yahoo奇摩規定之方式申請使用。附加服務之使用期間及費用等相關規定應依照該附加服務之個別條款為之。
  4. 針對附加服務之收費方案、付款方式及繳費期限等,由Yahoo奇摩決定,並以公告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帳號主,新增或變更時亦同。
  5. 如帳號主欲變更方案或帳號服務類型時,帳號主應依照Yahoo奇摩之規定申請變更,變更後之方案或帳號服務類型起始日以Yahoo奇摩通知為準。
第4條:帳號資訊
  1. 帳號主應自行確保帳號密碼之安全,以避免帳號因密碼遭竊而有未經授權之使用。帳號主應為其所持有的Yahoo奇摩粉絲通及透過該Yahoo奇摩粉絲通進行的所有活動負責。如帳號主因該Yahoo奇摩粉絲通之行為受到任何損害或不利益,無論其原因為何,Yahoo奇摩概不負任何責任。
  2. 帳號主得委託並授權第三人操作其所持有的Yahoo奇摩粉絲通,惟如因第三人操作該Yahoo奇摩粉絲通導致帳號主受到任何損害或不利益,無論其原因為何,Yahoo奇摩概不負任何責任。
  3. 於帳號主或Yahoo奇摩依本規範終止Yahoo奇摩粉絲通時,帳號主同意Yahoo奇摩得逕行刪除該Yahoo奇摩粉絲通之相關資訊及透過該Yahoo奇摩粉絲通所發送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帳號圖示、簡介資訊、帳號主發送之所有文字、圖片、影音等(以下合稱「粉絲通內容」)。
第5條:粉絲通內容
  1. 帳號主聲明並保證粉絲通內容並無侵害他人權利(包含但不限於著作權、著作人格權、專利權、商標權、設計專利權、新型專利權、營業秘密、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以及公開權等)或違反任何法令(包括但不限於藥品、化妝品、食品、公平交易法、廣告相關法令、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金融證券等相關法令),且不含任何可能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過度暴力、色情猥褻、兒少色情、成人商品等內容)。
  2. 粉絲通內容之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智慧財產權屬於帳號主所有,如粉絲通內容包含第三人相關資訊,包括商標及/或圖文著作時,帳號主保證已取得該第三人之授權使用,並應明確標示資訊來源。帳號主瞭解並同意Yahoo奇摩不負保護帳號主智慧財產權之義務。
  3. 帳號主瞭解並同意Yahoo奇摩有權但無義務審核粉絲通內容之正確性或適當性。如Yahoo奇摩發現粉絲通內容中含有侵權、違法或不適當之資訊時,Yahoo奇摩得刪除該粉絲通內容。
  4. 如法院、調查機關或其他政府主管機關依法要求Yahoo奇摩揭露或提供粉絲通內容,Yahoo奇摩得揭露或提供粉絲通內容,毋需取得帳號主同意。
  5. 帳號主同意並授權Yahoo奇摩使用粉絲通內容及相關資訊,以提供、維護、開發、改善及推廣本服務。於上述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帳號主同意Yahoo奇摩得與Yahoo奇摩的委外廠商或服務供應商分享粉絲通內容及相關資訊。
第6條:帳號使用限制及禁止行為
  1. 如Yahoo奇摩認為帳號主為從事以下任一款業務之公司、組織或個人時,Yahoo奇摩得暫停該帳號主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或終止提供本服務予該帳號主,如該帳號主因此受到損害,Yahoo奇摩概不負責:
    (a)銷售用於犯罪行為之產品或服務
    (b)從事或助長非法行為或犯罪行為
    (c)非法或不正當販賣、斡旋或仲介他人之個人資料及/或註冊資訊
    (d)以威脅性言行或暴力行為之方式、或以詐欺手段進行商業交易
    (e)從事違反法令或公序良俗之行為
    (f)其他Yahoo奇摩認為可能會損害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商譽、或導致Yahoo奇摩用戶受到損害之行為
  2. 帳號主不得利用本服務進行以下行為,如有違反,Yahoo奇摩得暫停該帳號主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或終止提供本服務予該帳號主,如該帳號主因此受到損害,Yahoo奇摩概不負責:
    (a)違反本規範、Yahoo奇摩服務條款隱私權保護政策社區準則等各項規範之行為
    (b)違反法令、法院判決、裁定或命令或具有法令拘束力之行政措施之行為
    (c)侵害Yahoo奇摩或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例如著作權、商標權及專利權)、名譽權、隱私權或其他法令或契約上之權利之行為
    (d)有違反公序良俗之虞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發送過度暴力之圖文影音、露骨之色情圖文影音、涉及歧視人種、國籍、信仰、性別、社會地位、家世等之圖文影音、引誘或助長自殺、自傷行為、濫用藥物之圖文影音、或其他包含反社會行為之內容而造成他人不愉快之圖文影音
    (e)提供利益予犯罪組織或其他協助之行為
    (f)未經Yahoo奇摩事前同意,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作為第三人之廣告媒體(包含但不限於透過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宣傳第三人之商品或服務)之行為
    (g)偽裝成Yahoo奇摩或第三人之行為、故意散播不實資訊之行為、提供或發送與帳號主申請之業務類別之營運或維護無關的資訊之行為
    (h)違法蒐集、揭露、利用或提供第三人之個人資料、註冊資訊或履歷資訊之行為
    (i)以性或猥褻為目的之行為、以騷擾或誹謗中傷其他用戶為目的之行為
    (j)意圖干擾Yahoo奇摩伺服器及/或網路系統、或妨礙、干擾Yahoo奇摩營運Yahoo奇摩粉絲通或其他帳號主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之行為
    (k)大量創建帳號、冒用他人資料或以惡意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法令規定之方式使用本服務
    (l)其他Yahoo奇摩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7條:帳號主賠償責任
  1. 如因帳號主所發送之粉絲通內容產生任何用戶爭議或檢舉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爭議、違反法令相關檢舉等),帳號主應負責妥善解決,並確保所有爭議、檢舉或客訴案件均與Yahoo奇摩無涉。如帳號主未妥善處理用戶爭議或檢舉事項,或經Yahoo奇摩認定有嚴重影響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商譽之虞者,Yahoo奇摩得終止帳號主所持有之Yahoo奇摩粉絲通,並向帳號主請求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及訴訟費用)。
  2. 如因帳號主於使用本服務時有違反本規範或相關法律規定之情形,導致Yahoo奇摩或其關係企業受到行政機關處分、或受到第三人請求、索賠、提出民、刑事訴訟、向行政機關檢舉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利時,帳號主應賠償Yahoo奇摩及其關係企業因此所生之所有損失及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用),且Yahoo奇摩得逕行終止帳號主所持有之Yahoo奇摩粉絲通。
第8條:帳號主個人資料及用戶資訊之處理
  1. 帳號主已詳閱並同意Yahoo奇摩隱私權保護政策,並同意針對帳號主提供予Yahoo奇摩之可識別帳號主之個人資料,Yahoo奇摩應以符合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定蒐集、處理及使用之。
  2. 如帳號主於營運Yahoo奇摩粉絲通時,取得任何用戶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用戶姓名、Yahoo奇摩 ID、頭像、資訊及圖片等(下稱「用戶資訊」),帳號主同意該用戶資訊應屬於Yahoo奇摩所有。針對上述用戶資訊,帳號主亦保證:
    (a)帳號主僅能於營運Yahoo奇摩粉絲通之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並使用用戶資訊。未經Yahoo奇摩事前書面同意,帳號主不得揭露、提供或洩露用戶資訊予任何第三人,亦不得於將用戶資訊用於營運Yahoo奇摩粉絲通外之目的。
    (b)帳號主應遵守一切適用之個人資料保護法令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歐盟資料保護規範(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加州消費者隱私保護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並採取符合法令規定之個人資料保護措施及流程。
    (c)如帳號主所保管之用戶資料有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洩漏之情事,或有其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等情形時,帳號主應立即通知Yahoo奇摩。
    (d)於帳號主或Yahoo奇摩依本規範終止Yahoo奇摩粉絲通時,帳號主應立即銷毀用戶資訊。
第9條:帳號主資訊變更通知

如帳號主變更其姓名、公司名及/或登錄於Yahoo奇摩粉絲通之聯絡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帳號主負責人、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聯絡資訊等),或帳號主所經營之業務有重大變更(包括但不限於代理權異動、業務或公司併購等重大情事),帳號主應立即依Yahoo奇摩規定之方式通知Yahoo奇摩。如Yahoo奇摩要求帳號主提供相關資訊及證明文件,帳號主應配合提供。

第10條:委外、業務合作
  1. 帳號主瞭解並同意Yahoo奇摩得將本服務的全部或一部分委由Yahoo奇摩關係企業或第三人營運。
  2. 為提供、維護、開發、改善或推廣本服務,Yahoo奇摩得將帳號主之Yahoo奇摩粉絲通資訊及粉絲通內容提供予業務合作夥伴及其他第三人,如涉及帳號主個人資料,應依照Yahoo奇摩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定為之。
第11條:Yahoo奇摩粉絲通之終止
  1. 帳號主得隨時終止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於帳號主終止使用Yahoo奇摩粉絲通後,原帳號主得使用之各項權限將依照Yahoo奇摩規定之期限內存續。
  2. Yahoo奇摩得視其營運規劃,以公告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帳號主變更或終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如因Yahoo奇摩變更或停止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導致帳號主因此受到損害,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
  3. 於以下任一情事發生時,Yahoo奇摩得暫時停止提供本服務,且對於帳號主因此所受之損害,Yahoo奇摩概不負責: (a)為檢查、維護或更新本服務系統或設備時
    (b)提供本服務的系統設備發生故障時
    (c)因電信業者提供之服務斷訊時
    (d)因天災、戰爭、法令變更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導致難以提供本服務時
  4. 如有以下任一情事發生時,Yahoo奇摩得終止帳號主使用本服務,並得拒絕日後帳號主提出使用本服務之申請。針對帳號主因此所受之損害,Yahoo奇摩不負任何責任:
    (a)Yahoo奇摩知悉有本規範第2條第3項之情形發生時
    (b)帳號主有違反本規範之情事,包括但不限於從事第6條之禁止行為時
    (c)帳號主以不正當之目的使用本服務時。
    (d)帳號主有大量創建帳號或大量發送垃圾訊息之行為時。
    (e)帳號主超過Yahoo奇摩規定之一定期間內未使用本服務時。
第12條:本規範之變更

Yahoo奇摩保留隨時修改及解釋本規範之權利。本規範之變更將公布於Yahoo奇摩奇摩網站或APP,帳號主同意Yahoo奇摩毋須另行個別通知。如於本規範更新後,帳號主仍繼續使用本服務,將視同該帳號主已同意本規範之變更。

第13條:反貪腐條款

帳號主同意遵守所有相關反貪腐法律,包括美國「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帳號主同意將不會要約支付或支付任何有價值之物予任何人,包括政府官員(本國或外國)或代表Yahoo奇摩之相關人員或法人,以(i) 影響任何官方行為或決定;(ii) 確保任何不當優勢;(iii) 獲得或維持交易,或指示與任何人或法人交易;或(iv) 誘使或獎勵與本合約客體或與Yahoo奇摩之業務有關之任何有利行為。帳號主同意,至本合約屆滿日止,保存與本合約相關之書面、完整且準確的紀錄,特別是就關於本合約或帳號主與Yahoo奇摩之關係而支付予第三人之款項。帳號主同意在Yahoo奇摩以合理書面通知時允許查看該等紀錄。

第14條:準據法及管轄權

本規範應以中華民國法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